索引号: | 662945855/201711-36011 | 信息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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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7-11-24 |
发布机构: | 颍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 生成日期: | 2017-11-24 |
生效时间: | 2017-11-24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阜阳市住宅物业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 ||
文号: | 关键词: |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一、为什么制定本《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涉及的矛盾与纠纷越来越多,其中因房屋保修期内缺陷维修而引起的纠纷占物业管理中总体矛盾纠纷的比例居高不下。为更好的化解物业保修期内的维修矛盾,落实物业工程质量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参考借鉴外地的经验,制定本办法。
二、那些项目要交存物业质保金?
本市市区新建竣工的用于销售的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住宅物业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
三、物业工程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物业工程保修期从开发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合格的物业工程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正常使用条件下,国家、省规定的物业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保温工程为5年;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五)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
(六)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七)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
四、物业质保金的交存主体是谁?向谁交?
物业质保金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根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关于物业工程保修义务的约定,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交存,作为物业保修期内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资金。
五、物业质保金的交存标准和存储年限是多少?
物业质保金按照建筑安装总造价(决算价)3%的比例,最长存储年限为5年。
六、如何申请使用物业质保金?
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物业出现质量问题,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报修人)应先向开发建设单位报修。(第一步)
若开发企业不履行保修责任,可向市住建部门投诉,由其依法进行调处,督促开发企业履行保修责任。(第二步)
经住建部门调处,开发企业仍拒不承担保修责任且不出具排除其责任的检测报告,业主可按程序向市物业资金办申请使用物业质保金。(第三步)
同时为方便报修人申请使用,建立了施工、审价机构备选库,供申请人自愿选择。
七、到期物业质保金怎么退还?
开发建设单位可以在物业工程交付5年保修期满前60日,向属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属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布退还前物业工程质量检查公告,公布有关部门的投诉电话,组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物业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若无质量问题可直接返还;存在质量问题,由开发企业集中整改后再行返还;超过责任期60日以上,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予签署返还意见的,经属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可以直接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