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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662945855/201710-29080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发文日期: 2017-10-23
发布机构: 颍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生成日期: 2017-10-23
生效时间: 2017-10-23 废止时间:
称: 关于印发《颍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四个信用体系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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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颍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四个信用体系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3      来源:颍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保护视力色:       

阜州政办秘〔201791

 

 

关于印发《颍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四个信用体系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颍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四个信用体系建设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24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办公室

2017年1019

 

 

 

 

颍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优化发展环境,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为目的,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征信服务平台为支撑,以企业信用、社会组织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为重点,综合运用各种资源和手段,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树立“诚信颍州”的良好形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各方联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由区政府统筹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开发利用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依法公开。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立足实际,科学规划,各部门分工协作,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分步骤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政策,征信先行。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加强信用制度和机制建设,以征信体系建设为着力点,发挥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重要基础性作用。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信用建设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为突破口,以用促建,逐步推动信用产品在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

二、总体目标

2017年,全区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社会失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水平明显提高,公民信用意识显著提升,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初步形成全社会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任务

(一)成立组织,完善制度。成立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区信用办。整合分散在社会各领域的信用信息,及时报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以严格依法行政、推进阳光行政、加强诚信监督为重要手段,以践行信用承诺、加强失信记录、实施失信惩戒、开展诚信考评、加强诚信教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为重点领域,以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

(三)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弘扬诚信文化,加快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营造人人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大力推动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记录共建共享,完善市场化信用评价体系,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整顿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健康发展。

(五)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业,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四、信息成果应用

(一)应用于社会治理

信用产品使用对象主要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逐步将信用产品应用嵌入政府工作流程,在对社会行为主体(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进行管理、考核、评价和奖惩等社会治理时使用信用产品。

发改、环保部门要把企业信用信息作为投资项目审批、上市环保核查的重要依据。

住建部门应将恶意欠薪企业列入“建设领域不诚信企业”名单,并停止该企业在颍州的建设领域投标资格。

人社部门应将对企业拖欠工人工资行为计入网上不良行为记录,并终止该企业在颍州辖区内的招投标资格。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制假售假的企业和个人列入“信用黑名单”,不定期向社会公布。

财政部门、住建部门应在政府采购、申报专项资金等方面,对失信企业予以限制。

经信、市场监管部门要把企业信用信息作为评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著名商标、“安徽名牌”产品的重要考量因素。

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政府应将企业信用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法院应对失信企业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限制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乘坐飞机。

(二)应用于金融机构

使用对象主要为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主要用途:银行授信、发放贷款、签发承兑汇票、办理信用卡等,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账户,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业务等。金融机构应对失信单位限制发放贷款、办信用卡及进行其他融资等。

(三)其他方面的应用

推动信用产品在社会其他领域广泛使用。如企业间商业往来进行信用评价;依托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对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制作信用评级产品等。

五、保障措施

1.制定区“双公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实现信用信息采集、存储、使用、共享。

2.积极开展信用文化宣传培训工作。加大信用文化宣传力度,积极培育诚信道德,在全社会弘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风尚。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信用政策,普及信用知识,推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和经验,加强对诚信典型案例的宣传和失信典型案例的披露。

3.健全完善社会信用奖惩机制。建立联动奖惩机制。完善相关部门和行业的信用信息联动应用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执纪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诚信记录共享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管理联动。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附件:颍州区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解方案


附件

颍州区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解方案

序号

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

具体要求

基础工作

1

制定颍州区2017年信用信息目录、2017年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目录,并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区发改委

10月底前完成,上报市信用办

2

制定颍州区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颍州区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办法,并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区发改委

10月底前完成,上报市信用办

3

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区发改委

10月底前完成,上报市信用办

工作机制

1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颍州区信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区发改委

10月底前完成,上报市信用办

2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系会议制度

区发改委

10月底前完成,上报市信用办

3

明确本单位此项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

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

10月底前完成,上报区信用办

4

制定区政务、个人、电子商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

区政务公开办、区人社局、区商务局

11月底前完成并上报区信用办。

5

建立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相关单位牵头签订至少涵盖30家单位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实施联合奖惩。

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

12月底前完成

信息工作

1

建立健全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实现信用记录的电子化储存,并与市平台交换共享,并按时上报。

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

每周五上报“双公示”信息,每月25日前上报公共信用信息,同时上报市、区信用办。颍州区7.51万条数据信息,其中,双公示信息1.5万条(2014年以来的存量信息和增量信息)。

2

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报送机制,每月底前向市、区信用办报送当月典型案例。

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

每月报送典型案例不少于6

3

按照国家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联合惩戒工作。

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

报送资料,留存资料

4

制定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查询和应用制度,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领域应用公共信用信息,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

报送资料,留存资料

5

建立扶贫信用档案,共享到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区扶贫办

12月底前完成

试点示范

1

选择一个园区、两个乡镇、一个街道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并制定相应方案。

区信用办

试点批文和方案


2017年度阜阳市颍州区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使用暂行办法》,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充分调动各地各单位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更好更快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阜政发〔201663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第三条 考核主要包括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信用信息归集处理、七天双公示工作、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开展宣传工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信用创新及成效的考核。

第四条 考核工作在24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统一领导下,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五条 采用评分法进行考核,满分为100 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85 分≤考核得分≤100 分,考核等级为优秀;

70 分≤考核得分<85 分,考核等级为良好;

60 分≤考核得分<70 分,考核等级为合格;

考核得分<60 分,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第六条 区信用办按季度对各成员单位的信用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考核,考核情况报送区人民政府。

第七条  考核程序。(一)自查。(二)考评。

第八条  考核结果经审定后对外公布。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由发改委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区政府目标考核单位,考核分数按比例计入该单位区政府目标任务考核得分。

第九条 本办法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阜阳市颍州区2017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

标(各成员单位)

 


附件

2017年度阜阳市颍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各成员单位)

 

序号

工作任务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基础工作

100

 

 

 

1

部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5

1.召开本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2.制定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方案并提供正式文件。

1.召开专题会议,得2分;
2.
制定工作方案并提供正式文件的,得3分;

台账及资料查阅等

2

落实组织机构

5

1.成立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机构;2.提供正式文件: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

1.提供正式文件的,得3分;2.及时提供本地区社会体系建设工作分管负责人、责任单位及联络员名单,得2分。

台账及资料查阅等

3

完成日常工作

5

参加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议,参与信用专业知识培训。及时提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动态信息、工作材料及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

1.按要求参加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议的,得2分;2.按要求参加信用培训的,得1分;3.按要求及时反馈文件意见的,得1分;4.及时提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动态、工作材料及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的,得1分。

由区信用办核实赋分。

4

开展诚信宣传活动

10

配合区信用宣传月活动组织信用现场活动两次以上;通过媒体进行信用主题宣传活动五次以上。

1.组织现场活动的,一次得2.5分,不超过5分;2.通过媒体进行信用宣传的,一次得1分,不超过5分。

台账及资料查阅等

5

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七天双公示

30

1.制定本部门双公示信息目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地区权力责任清单列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都必须列入双公示目录。2.20171130日之前,将本地区存量信息在阜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公示。3.20179月起,增量信息及时更新,即本地区增量双公示信息,须于七个工作日内在阜阳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及时更新。

1.制定双公示信息目录的,得10分;已制定双公示信息目录但不完整的,扣3分;2.提供存量双公示信息的,得10分;存量信息公示不完整的,扣5分;3.增量信息及时更新的,得10分。增量信息未能实现及时更新的,一次扣0.5分,扣完10分为止。

台账及资料查阅等。由区信用办核实赋分。

6

制定信用信息归集制度文件

5

建立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信用信息范围和内容,全面记录、归集本部门掌握的社会成员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

制定本部门信用信息目录,得5分。

台账及资料查阅等

7

实施信用联合奖惩

20

提供联合奖惩案例(不少于5例)至区信用办。

1.有关单位制定出台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的,得5分。2.出台辖区内行业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的,每出台一个得1分,不超过5分。3.提供5例联合奖惩案例的,得10分。案例缺报1例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台账及资料查阅等

8

强化信用信息应用

10

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申报等领域应用公共信用信息,作为参考依据。

通过阜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查询公共信用信息并提供应用案例的,一次得1分,不超过10分。

台账及资料查阅等

9

阶段性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10

完成任务分解表任务。

及时完成本部门各项信用建设分解工作任务的,得10分。

由区信用办根据日常掌握情况核实赋分。

创新工作

10

 

 

 

10

信用创新完成情况

10

根据部门和行业实际,积极试点,大胆探索,创新联合奖惩举措;试点经验、创新成果对推进颍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联合奖惩等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有所创新并获得省级以上媒体原创报道的,酌情加分,最高加5分;在创建信用试点示范中积极提出本区域试点申请方案,并最终被确定为试点示范的,加5分。

台账及资料查阅等

 

备注:提供支撑材料要求。

1.文件:报送带文头及盖章的正式文件电子版,制成2MB以下的PDF格式彩色文件;2.自评报告:报送带文头及盖章的正式文件电子版,制成2MB以下的PDF格式彩色文件;3.图片:报送单个文件小于2MB的JPG格式图片电子版,图片命名内容应包括:项目内容、时间、地点、人物、主题、主办单位等基本要素。

 


颍州区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阜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阜政发〔201663号)和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2017年,我区以完善信用制度标准体系、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弘扬诚信文化等为重点,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工作如下。

一、加强信用制度标准体系建设和贯彻落实

(一)强化信用制度建设和实施。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署,制定出台加强政务、个人、电子商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相关领域实名登记制度的工作方案;加快制定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等。(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推进信用标准建设和实施依据权责清单,进一步健全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研究制定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交换和共享等标准规范。(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

(三)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全面记录、归集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公共信用信息,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及时推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各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双公示”制度,完善本单位“双公示”事项目录清单,并及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托“信用阜阳”网站,实现全区“双公示”信息“一站式”查询。建立完善“双公示”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区直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和共享。全面完成各类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代码转换,有序完成证照换发工作;按要求推进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和证照换发工作。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强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健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校核纠错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编办、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权责清单,研究提出本部门信用信息应用事项、流程等,区信用办负责汇总形成本级信用信息应用清单。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履职过程中,结合信用信息应用清单,充分利用国家、省、市信用平台(系统)和行业(单位)信息系统,查询、使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为行政监管或行政审批许可提供参考;依法依规使用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信用产品,并逐步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信用办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完善守法诚信褒扬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一)建立红黑名单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各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的激励和惩戒事项,结合权责清单,提出本部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区信用办负责汇总形成本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信用办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逐步签署并全面落实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实现重点行业、重要领域联合奖惩全覆盖。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纳税信用A 级纳税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各类守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信用额度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当事人、失信企业、违法上市公司,以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电子商务、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统计、交通运输、农业、质量、金融等各重点领域违法失信主体,加强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牵头负责,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发起响应反馈机制。信用联合奖惩发起部门依法归集奖惩对象相关信用信息,及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各相关单位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获取信息,嵌入本单位信息系统,实现信息比对、提醒,依法依规开展信用监督和奖惩。(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牵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加强典型案例收集和公开。各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收集和宣传,每月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牵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推进信用示范创建

创新推进信用试点建设。创新探索信用建设的长效模式,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互通、共存、共享,提升信息化平台的运作效率。(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牵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建设

(一)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引导和推动各类主体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激发信用服务市场需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行业(单位)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向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放公共信用信息,推动品牌信用服务机构依法进行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牵头负责,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发挥行业商会作用,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牵头负责,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建立健全第三方信用评估机制。通过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强化对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七天双公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重点工作的督促和评价。(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实施诚信文化建设

(一)加强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纳入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开展多样性诚信教育活动,激发学生诚信意识。(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开展诚信主题活动。结合春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劳动节、儿童节、宣传月、国庆节、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月(周)等诚信主题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信用建设成果和典型案例,营造诚信建设浓厚氛围。(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加强信用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和交流。(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牵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

六、健全机制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健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信用建设重大问题。(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加强人员力量保障。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加强资金保障。保障社会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示范工程等经费需求,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强化工作督查和考核。根据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政务公开考核、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公共信用信息共享考核等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具体考核指标,对各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成效加强督查和考核。(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牵头负责)

 

 

 

 

 

 

 

 

 

 

 

 

 

 

阜阳市颍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结合我区实际,建立阜阳市颍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研究解决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报送和监督管理。

(一)研究落实省、市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和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措施,审定主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

(二)研究审议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三)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四)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维稳办、区编办、区电子政务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经信委、区农委、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国土分局、区交通运输分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体)局、区卫计委、区审计局、区规划分局、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区住保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粮食局、区旅游局、区法制办、区政府金融办、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联席会议确定。

在区发展改革委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发改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2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由区发展改革委抽调人员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组织督查各地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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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24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办公室          201710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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