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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59578/201801-27656 信息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发文日期: 2018-01-02
发布机构: 颍州区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18-01-02
生效时间: 2018-01-02 废止时间:
称: 文字解读:颍州区专利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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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颍州区专利资助

发布日期:2018-01-02      来源:颍州区科学技术局    保护视力色:       

一、文件依据

2010年安徽省政府出台《安徽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各设区的市、县(市、区)应当设立专利发展专项资金;2012年颍州区政府出台《颍州区科技创新奖励办法》(阜州政2012〕87号)(下文简称办法),设立区级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对颍州区获得专利授权的组织和个人予以奖励,并2014年与2015年对进行修订,对增强我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意识,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帮助企业增强专利挖掘专利布局起到了极大的推动的作用。

二、资助类型

已受理的发明专利和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三、资助标准

1、受理的国内发明专利(凭受理通知书和缴费发票原件),经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核实后给予0.3万元资助奖励;

2、对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凭证书原件),经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核实后每件分别资助0.3万元、0.1万元、0.05万元;

3、对获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2万元;

4、对全年授权专利20件(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少于10件)以上的企业,再奖励5万元;

5、获国家级、省级专利金奖的,每项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6、获国家级、省级专利优秀奖的,每项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四、资助流程

1、区科技局发布通知

2、专利权人按照通知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3、区科技局核实后报区政府常委会研究

4、区财政局拨款

5、区科技局拨付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