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59658/201712-70264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7-11-20 |
发布机构: | 颍州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7-11-20 |
生效时间: | 2017-11-20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印发《2017年冬季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关键词: |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关于印发《2017年冬季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各养老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冬季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颍州区民政局
2017年11月20日
2017年冬季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工作督查方案
根据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11月27日—12月6日
二、督查范围
辖区各养老机构。
三、督查内容
(一)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督查各养老机构是否建立安全管理领导和工作机制,是否按要求配备安全工作人员,是否建立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各养老机构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有效整改。
(三)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各养老机构员工是否掌握基本消防安全常识,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会使用消防灭火器材,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电设备、电线开关是否完好,燃气使用是否安全规范。
(四)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各养老机构是否建立膳食留样制度,食材来源是否新鲜,渠道是否正规,餐具是否按时进行消毒。
(五)养老机构管理情况。公办敬老院督查是否为入住老人建立档案。社会办养老机构督查是否为入住老人建立档案并签订入住协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是否公开上墙;财务账目是否建立,往来资金使用是否规范。
四、督查方式
区民政局由班子成员带队成立5个督查组分别对农村敬老院、社会办养老机构进行安全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五、督查工作要求
1.明确要求,精心组织。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工作,督查组要认真填写督查现场记录表,如在督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现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通过督查,促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真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营。
3.压实责任,有效整改。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养老机构和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各养老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进行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上报至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积极督促辖区养老机构做好安全隐患整改
附件:1.督查组成员名单
2.颍州区养老机构安全督查现场记录表
3.颍州区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安全督查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
组 长:韩少忠
成 员:郭长青 张国发
检查单位:三塔集镇养老服务中心、王店镇养老服务中心、三合镇养老服务中心、夕阳之梦老年公寓、托老中心老年公寓
第二组
组 长:王 梅
成 员:赵 辉 胡湃
检查单位:九龙镇养老服务中心、西湖镇养老服务中心、马寨乡养老服务中心
第三组
组 长:陶刚久
成 员:王 兵 张洪强
检查单位:文峰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夕阳红老年公寓、长寿老年公寓、恒爱老年公寓
第四组
组 长:胡云峰
成 员:漆 原 刘炳堃
检查单位:袁集镇养老服务中心、三十里铺镇养老服务中心、清河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福寿堂老年公寓
第六组
组 长:周 军
成 员:储志明 李志勇
检查单位:程集镇养老服务中心、颍西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西湖景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福禄寿老年公寓、安康老年公寓、西湖水岸老年公寓、祥和老年公寓、颍西老年公寓、鸿福老年公寓、花园老年公寓、福寿康老年公寓、康乐老年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