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9502173/201712-70215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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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7-12-29 |
发布机构: | 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7-12-29 |
生效时间: | 2017-12-29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两节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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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两节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处、室、委)、直属派出机构:
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广大消费者过一个欢乐、安全的节日,结合工商实际,就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严格落实“三个必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市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结合“两节”市场和冬季时节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检查落实,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抓实、抓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要按照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及早安排部署,强化措施,在“两节”来临之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坚决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跟踪、指导、督查,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治不留盲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检查,确保节日安全
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依据职责,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1、“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各单位要依据工商职责,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辖区内的各类专业市场尤其是涉及化学危险品、烟花爆竹、消防器材、成品油以及农贸市场开办者认真开展市场安全全面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2、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超市、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事项不留隐患。
3、各单位要加强“12315”消费投诉举报工作,保持消费投诉渠道畅通,确保节日消费安全。
四、加强节日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元旦、春节”两节市场的值班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保持24小时联系通畅,确保一有事故发生,能够迅速有效处置,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快速响应,组织有力,施救有效。
请各单位于2018年3月28日前将“元旦、春节”两节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局安办。
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