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9044651/201710-70672 | 信息分类: | 监督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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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卫生、体育、医疗,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公民,其他,其他,DOC,TXT | 发文日期: | 2017-10-23 |
发布机构: | 颍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7-10-23 |
生效时间: | 2017-10-23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颍州区卫生监督所完成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抽检工作 | ||
文号: | 关键词: |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近日,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在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创造良好的卫生条件,强化经营者卫生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经营管理水平。颍州区卫生监督所结合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抽检计划工作要求,完成14家双随机执行任务单位,承担国家抽检任务:公共场所5家住宿场所,5家美容美发场所,5家沐浴场所,8个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储水设施等37家被监督单位,开展公共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效果卫生抽检及室内空气质量卫生检测工作,其中顾客用具抽样38份,空气质量42份,生活饮用水17份。
同时,执法人员要求上述经营场所负责人,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规范和卫生标准要求做好客用化妆品、消毒卫生用品索证、查验等强化日常监管工作。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要求,规范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开展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落实经营场所责任人卫生安全管理职责,做到守法经营,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