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8960424/201712-66196 | 信息分类: | 意见征集 |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7-12-15 |
发布机构: | 颍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17-12-15 |
生效时间: | 2017-12-15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征求对《24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办公室关于印发颍州区开展市级基层义务教育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 ||
文号: | 关键词: |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为扎实推进“五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秘[2017] 17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颍州区拟定了《颍州区开展市级基层义务教育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此稿公布,请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树立公民意识,踊跃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请发至信箱:yzqzwgkb@163.com。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
颍州区政务公开办
2017年12月15日
颍州区开展市级基层义务教育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秘[2017] 17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 府服务全过程,紧密联系我区义务教育实际,立足试点探索,积极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需求导向,发挥实效。紧密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结合我区义务教育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2、注重顶层设计,标准先行。紧密对接市教育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编制适用性广、科学性高、操作性强的区级义务教育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使试点工作早见实效。
3、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合力。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加强工作协调和推进,区电子政务办、编办、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做好对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4、实现点面结合,整体推进。要按时保质、高水平完成市安排的试点任务,又要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以试点工作带动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提升。
(三)工作目标
2018年6月上旬,完成试点任务,有效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义务教育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全市和我区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发挥示范效应,提供参考经验。
二、试点范围
根据阜政办秘[2017]173号文件要求,我区重点围绕义务教育开展试点工作。
三、重点任务
区政府相关部门和承担试点任务的区教育局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区教育局要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24号)确定的标准,对义务教育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区编办、区法制办在指导区教育局在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要求、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公开标准要覆盖该事项“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并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区编办、区法制办要指导区教育局全面梳理、编制、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义务教育公开事项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把“五公开”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到办文、办会中,加强公开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
(四)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公开标准。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区电子政务办、区编办、区法制办、区教育局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的实施工作,在实施中不断细化、完善标准。实施工作主要包括调整完善区政府和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升级改造区政府网站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发布工作,主动与相关市直部门加强沟通汇报,总结完善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
(五)丰富政务公开方式。根据省确定的基层政务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优化本区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内容展现和系统功能,提升发布、解读、回应效果。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做好试点工作统筹协调,成立颍州区市级基层义务教育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分管领导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鼓励探索创新。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区基层义务教育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要在公开制度、内容和方式上勇于出新,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为全区、全市试点工作积累经验。
(三)加强交流学习。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在首页开设试点工作专题,集中宣传展示区教育局的试点工作情况,让群众及时了解试点工作动态,监督试点工作进展,共享试点工作成效。区政务公开办要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并及时了解试点工作进展。试点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
(四)强化考核监督。区政务公开办将采取定期、不定期形式对区教育局试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内容,同时定期向区政务公开办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提交试点工作进展报告,并对试点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1.颍州区市级基层义务教育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颍州区市级基层义务教育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附件1
颍州区市级基层义务教育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屈 凯(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田希超(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袁卫红(区政办党组副书记、法制办主任)
白 莽(区教育局局长)
王 惠(区政办副主任、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传胜(区编办主任)
程贵才(区政府电子政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惠兼任。
附件2
颍州区市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时间进度 |
1 |
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在区政府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监督保障”子目录中公开,并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备案。 |
区政办、政务公开办、电子政务办 |
2017年12月底前 |
2 |
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对试点领域公开工作进行培训。 |
区政务公开办、电子政务办 |
|
3 |
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题专栏。 |
区电子政务办 |
|
4 |
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报市公开办。 |
区编办、法制办、教育局 |
|
5 |
组织对试点单位的中期评估,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推进 |
区市级基层义务教育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
2018年2月中旬 |
6 |
健全基层义务教育公开工作机制,开展2017年基层义务教育公开试点监测、督查工作。 |
区政务公开办 |
2018年3月中旬 |
7 |
根据省编制出台的县级政务公开平台技术规范升级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
区电子政务办 |
|
8 |
汇总编制区级义务教育公开事项标准规范 |
区教育局 |
2018年6月中旬 |
9 |
做好对试点工作的宣传交流 |
区政务公开办、电子政务办、教育局 |
持续推进 |
10 |
开展对试点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
区市级基层义务教育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
|
11 |
组织对试点单位的评估验收,形成试点工作报告,报送市政务公开办。 |
2018年7月中旬 |
|
12 |
迎接市级试点工作评估验收。 |
区政务公开办 |
2018年7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