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在严格执行《安徽省国税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规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固定资产验收、保管、使用、移交、清查等各环节规章制度,筑牢固定资产管理堤坝。
二是完善账务管理。坚持账物分离,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和实物管理,同时规范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台账,确保固定资产增加有“上账”、处置有“下账”、变动有“调账”、清理有“对账”。
三是强化实物管理。明细固定资产领、发手续,明晰实物管理人员职责,同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保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分局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及使用者职责,形成管理合力,确保每件固定资产安全使用和正常运转。
四是加大盘查力度。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实物盘点,确保账账相符、帐卡相符、账实相符。对盘盈的资产及时入账,盘亏的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严格按程序报批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